加强现场监察力度,规范维保施工行为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9-6
(1) 建立维保监控检查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力度。将电梯维护保养施工过程的检查列入现场安全监察的抽查样本,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施工方案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复核,结合使用单位维保制度的落实、维保单位的资质、维保记录等宏观检查,重点检查维保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
(2) 对未按照TSG T5001-2009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重缺失、造成乘客伤亡或电梯严重损坏的维保单位,给予降级或取消生产许可资质。
(3) 加强监察人员电梯基础知识、安全技术规范的培训学习,掌握执法需要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执法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合理调配监察人员,调动监察协管人员积极性,以提高现场安全监察的实效。
3.4 建立电梯责任保险,有效控制施工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以引导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参加电梯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在用电梯的维保过程,可能由于使用与维保施工在不可预见的条件下,不同风险出现叠加或放大效应而引发事故,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引入保险机制,建立健全电梯责任保险,利用社会资源达到有效控制电梯维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
电梯的维护保养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是保证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安全的基础。只有维保单位加强维保生产安全管理,使用单位合理组织并实施现场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督检查,才能实现正常运作,减少电梯维保施工过程的负能量.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和谐的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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